长宁区作为上海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数量众多,为了优化人防工程资源配置,提升人防工程使用效率,长宁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人防工程合并。本文将围绕长宁区人防工程合并的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合并方需要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拥有与其合并的人防工程相匹配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
- 合并后的人防工程符合《上海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合并方需向长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人防办”)提交合并意向书,明确合并方基本信息、拟合并人防工程基本情况、合并方式等内容。
人防办接到合并意向书后,将组织人员对拟合并人防工程进行现场勘查,核实工程基本情况,评估合并的可行性。
在经过现场勘查后,合并方需编制合并方案,包括合并方基本信息、拟合并人防工程基本情况、合并方式、合并后的使用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合并方将编制的合并方案提交至人防办,由人防办组织专家对合并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在合并方案通过审查后,合并方需与人防办签订合并协议,明确合并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并后的管理方式、工程移交方式等内容。
合并协议签订后,合并方需对合并后的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合并工程验收合格后,合并方需向人防办提交竣工报告,进行竣工备案。
竣工备案完成后,人防办将把合并后的工程移交给合并方。
合并后的工程由合并方负责管理和使用,需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工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以上是长宁区人防工程合并流程及注意事项的介绍,如有资质代办等需求,建议找上海资质网,专业靠谱,效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