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新办的申请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人条件审查
2. 材料准备
3. 资质申请
4. 受理审查
5. 现场核查
6. 公示
7. 发证
申请崇明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相应的技术装备和技术力量
3. 具有稳定的业务和技术人员
4.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申请书
2. 法人资格证明
3. 技术装备证明
4. 技术力量证明
5. 业务业绩证明
6. 信誉证明
申请人需要向崇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崇明区住建委)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崇明区住建委受理申请后,将进行受理审查。
崇明区住建委受理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 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 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受理审查合格后,崇明区住建委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
1. 技术装备
2. 技术力量
3. 业务业绩
4. 信誉
现场核查合格后,崇明区住建委将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申请人的资质申请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申请人的资质申请有异议的,可以向崇明区住建委提出书面异议。
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崇明区住建委会颁发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