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19年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沪住建规范〔2019〕6号),进一步规范了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参建各方责任,明确细化现场管理责职,强化监督执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根据2019年以来国家和市级层面相关管理规定的调整,并结合近期行业领域安全最新形势,我委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版危大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并征询了相关管理部门和本市部分建筑企业和施工企业的意见。
二、主要修改内容
一是考虑到我委2019年印发的危大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大部分内容依然适用,此次修订仍延用原框架,对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调整。
二是深入落实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要求,新增建设单位在危大工程方案审批、施工监测、验收、应急抢险等方面的职责。
三是加强风险管控前移,进一步明确在工程发包环节和申领施工许可环节的危大工程管控的工作要求。
四是细化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要求。对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登记、现场巡查巡视、现场监理管理等均提出了更明确的工作要求,强化施工过程安全管控。